「美」雖然是天生但仍然可以訓練出來或製造出來的、是可忍耐塑造的,所謂的「美」其實是所謂合乎社會規範、社會道德、社會標準,讓身體合乎公認的審美的標準,乃是用身體去接受雕塑形成的,讓行為舉止合乎當代社會要求的規範與動作,但往往體型、行為舉止、行事準則,很難天生自然的就合乎這些標準,於是需要加以改進。三寸金蓮的社會顯然是當年社會所定下一個極為嚴苛的「美」的標準,讓所有婦女都得經過身體的改造,才能達到一個美的標準,必須經過挑戰身體忍受的限度才能達成,不僅在三寸金蓮的世界如此,相信今日的社會也還是如此,所謂「自然美」,那恐怕是少數中的少數,大都是在身體經過改造之後逐漸符合所謂「美」的標準。

  女性很在意在身體上尋求自己的感受與別人的看法,為了得到更美的目標,她們可以做更多的堅持,可以犧牲很多生活上的方便,甚至使用外力來改變自己的身體,追求美為什麼可以忍受許多身體上的改變與痛苦?這一種忍受的功夫好像不是只有追求美的特色,凡練功夫的人、科舉讀書人、為生活掙扎的人、江湖賣藝的人,都一樣經歷過這些身體改變的煎熬和痛苦,似乎忍受越多的人,成就也就越大,所以人們甘願為美而超越種種痛苦,只是時至今日,這種種作法,反不被社會所接受,如果我們換一個角度來看,將改變身體、跨越身體疼痛極限的挑戰也視為古代一種常規教育,這似乎有助於讓婦女很容易的接受突破身體極限去追求符合當時的美,突破身體極限去追求貞潔道德規範,突破身體極限去追求姿態身形美,所以纏足採取一種強烈、沈重的美的強迫教育,包括身體美、姿態美與貞潔道德美,讓婦女從小就接受這樣的教育,讓婦女認為為了追求美好的道德生活,接受身體肢體的痛苦是應該的,在這種禮教之下,守節、守身如玉、守本分、克己復禮、捨身取義、殉節等種種道德教育,就很容易深入,反而有助於有助於婦女堅毅精神的培育。

  如果說纏足是古代女性生活的憲章,幾乎所有的生活規範都由這一個風俗衍生出來,建立了這一個憲章之後,社會上犯罪率有效的降低,這就好像中國男性有了儒家思想規範(理學規範)所以不須用宗教來淨化人心,同樣亦可以達到安定的目標。 

  過去幼女從小纏足,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說是極早的被深刻的灌輸身心的教育,這樣的教育也是女性一輩子最重大的教育學習與身體思想改變。當年輕的女子踩著細瘦的小腳驚鴻一現的出現在人們面前時,高危、纖細、自信的步伐,會立即引起眾人側目、欣羨,這也是為什麼當年解放纏足時,纏足會受人嚴厲撻伐的原因之一,纏足婦女行走時的步姿與心情,就好像今日穿著摩登、細跟、尖頭高跟鞋的現代婦女走在路上的心情一樣,充滿了自信與驕傲,在人們的指指點點中,增強她的榮耀與滿足,纏足;可說是一雙女性永遠脫不下的高跟鞋。

  纏足文化是一種千年來漢族婦女的特殊文化,就像儒家思想、中庸思想一樣,成為千年以來中國婦女文化上的特色,在不同時空、不同朝代、不同地區,纏足所代表社會文化現象也不同,但這就像中國文化的道統,不同時代有不同歷史意義,更廣義的來說:纏足文化不僅僅是一種風俗文化,是圍繞著纏足所有相關文化現象的顯現,今天顯然纏足已廢止,但影響中國人的思想仍然未廢,甚至衍生成一種普世之道的生活標準,到底是什麼樣的情愫讓中國人延續一千年?讓一個繁華強盛的民族持續了一千年? 

  這個纏足文化就像種種古代禮俗思想的消失一般,值得我們深思與探討。

最后修改日期: 2020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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