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源於中國,深植於中國,是中國人的特色,是一種沿襲古制、尊法古人的體制,很多古制、古法,在纏足中被保留下來,成為文化的活化石,這個延亙一千年,約有二十億婦女纏足的風俗,是人類史上最大規模的肢體裝飾,纏足源自於漢民族,男主外、女主內、勤苦內斂、父母教育女子的方式,深遠的影響到千年來中國人的生活方式、生活習俗、兩性關係、家庭生活,甚至影響到整個民族的發展。

    纏足的風俗是從甚麼時候開始的?歷史上有種種不同的說法,應非一時、一地、一人所發起,為社會環境慢慢衍變而成。早期可能為以布帛代替襪子,包裹足部以方便著鞋。《古今事物考》說是從商朝的妲己開始的,傳說妲己是狐狸精變的,因為他的腳還沒有變過來,所以就用布包著,後來紂王宮中的女人,都學他纏足。也有可能足帛拘束足尖,成尖束狀,《雜事秘辛》中記載有一段形容漢朝女子的腳部之美說「梁商女嫈足長八寸,脛跗豐妍,底平指斂,約縑迫襪,收束微如禁中。」漢朝的八寸約為十五公分,與現在一般女性二十二公分左右的腳長比起來,是小了很多,所以有人引此為漢代纏足的證據,但是這兩本書都是後人所作,證據力較薄。六朝時有一首樂府詩《雙行纏》說「新羅繡行纏,足趺如春妍,他人不言好,獨我知可憐。」“新羅繡行纏”表示腳上包布還繡上文彩,推論當只是用布把腳包起來而已,《南史?齊東昏侯記》記載「齊東昏侯為潘妃鑿金為蓮花貼地,令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蓮花。」這一段敘述的是潘妃在金蓮花上行走,不是指潘妃的腳像金蓮,應該不能作為六朝時代有人纏足的證據,倒是有人認為這是把小腳稱做「金蓮」的開始。

  纏足風的流行應該是在一個富庶繁華、歌舞昇平的時代,,最先應是由貴族、樂戶、藝人開始逐漸受到全民接受。 

  唐代時,對於纏足的傳說及詩文就比較豐富,有很多人舉楊貴妃為例,作為唐朝婦女纏足的明證,元代伊士珍寫的《琅嬛記》中說:楊貴妃死在馬嵬坡之後,有一個婦人蒐到楊貴妃的一隻襪子,借人看一次要一百錢,因此發了大財,他女兒玉飛也得到了一隻楊貴妃的雀頭屢鞋,鞋口綴真珠,鞋底墊檀香木,只有三寸長,玉飛視為至寶不,輕易給人看,這一段在其他的文獻中也有記載,有趣的是:連唐玄宗逃難歸來,竟然都知道楊貴妃掉襪子的事,作了一首《楊妃所遺羅襪 
銘》:「羅襪羅襪,塵生香不絕,圓圓細細,地下得瓊鉤,窄窄弓弓,手中弄初月。」群談采余也以楊貴妃的襪子寫了一首《楊妃羅襪詩》:「仙子凌波去不遠,獨留尖襪馬嵬山,可憐一掬無三寸,踏盡中原萬里翻。」由這些敘述中可以看見,唐代在誇讚美女時,連美人足上的飾品也一併欣賞,可見當時的腳形可能有些不同,可惜這些都是後世所述,真實性如何就不得而知。

    從唐代詩人、文人所留下的作品中,我們比較清楚的探知,唐朝時纏足的情形,如《唐杜牧詩》「鈿尺裁量減四分,纖纖玉筍裹輕雲,武陵少年欺他醉,笑把花前出晝裙,」鈿尺減四分約為十七公分,纖纖玉筍,形容腳的尖、瘦,裹輕雲似乎就有纏足的意思了!夏侯審《詠被中繡鞋詩》中曾提到,把腳裹成一鉤像新月,在被中穿上睡鞋,供玉郎摩挲、媚夜。溫庭筠在其《錦鞋賦》中,明白指出女子纏足,說:「耀粲織女之束足。」白居易的詩中也提到「小頭鞋履窄衣裳,青黛點眉細細長,外人不見見應笑,天寶末年時世妝。」意思是在天寶(西元742-756年)末年流行穿尖頭鞋,鞋頭尖小,足形必尚尖瘦。

    唐代的文物中有許多人俑,男性樂人是尖小弓足,女俑即是小頭鞋屢窄衣裳,這些男人俑都出現在唐代的陝西省,這種活潑舞蹈方式源於西域的民族,纏足早期弓鞋中的象鼻頭,倒像是游牧民族或者說快上馬的鞋式。由此看來,唐代已有纏足,且男女都纏,目的是草原民族便於騎馬與跳舞。

    最早對纏足起源作考證的,是宋代的張邦基,在其《墨莊漫錄》中說:「婦人纏足始于近世,前世書傳皆無所自,惟《道山新聞》敘南唐李後主做金蓮狀六尺高台,命宮嬪窅娘以帛裹足,著素襪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回旋有凌雲之態」唐鎬云:「蓮中花更好,雲裡月常新,因窅娘作也,由是人皆效之,以纖纖為妙。」這個說法最為一般人所接受,且大多認為這是最有根據的說法,認為纏足風氣起於南方的南唐國都南京,但仔細追究起來,這樣的說法是值得懷疑的,南唐定都在南京,一個氣候溫暖、水鄉澤國的世界,基本上不利於纏足,南船北馬,濕熱的南方,尤其是長江流域,恐怕不容易產生纏足風俗,五代是一個動亂的年代,纏足恐不利避禍,李煜是庶民文化、新文化的肯定者,他可能是把當年流行於秦淮河的文化放在宮中宣揚,窅娘的纏足,是年長後纏足所產生的新月狀小腳,並非纏弓的弓足,可能只是把當時已傳入秦淮河的歌伎文化帶入宮中。北方氣候較乾冷,較適合纏足,盤坐在炕上是北方婦女常態的生活方式,也是一種禮儀,用腳走路時,倒形成了社交的姿態,在盤坐姿勢下,隨時可以見到腳、摸到腳,但不常用腳下炕走路,這樣的生活比較可能會是纏足的溫床。

到了宋代,有關纏足的證據漸多,北宋時徐積描寫蔡張氏說她:「手自植松柏,身亦委塵泥,何暇裹雙足,但知勤四肢。」在當時沒有裹腳似乎有點跟不上流行,北宋時記婦女纏足的話本《碾玉觀音篇》說璩秀秀「蓮步半折小弓弓」,《宿香亭張浩遇鶯鶯篇》敘一垂髮女子:「蓮步一折,著弓弓扣繡鞋兒」,這時小說家已開始用金蓮弓彎來描寫一雙纏過的小腳。

    北宋神宗元豐時期以前,纏足尚未盛行,但元豐以後就盛行起來了,如八大家中的蘇轍,曾做詠足詞云:「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秦少游亦有「腳上鞋兒四寸羅」之句,大約在宣和以後,婦女都穿花鞋弓底的了,候鯖錄云「京師婦人飾與腳皆天下所不及」但是也有不纏足與反對纏足的,如當時《潛女詞》云「青裙縞袂於潛女,兩足如霜不穿履」不穿鞋子當然是未纏足的,宋車若水《腳氣集》(西元1274年)曰:「婦人纏足不知始於何時?小兒未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痛苦,纏得小來,不知何用?」這是最早反對纏足的記錄。

    纏足之後不便跋涉,在金人攻入,宋室南渡,果然有所影響,《鶴林玉露》有一段提到纏足婦女在逃難時的窘狀,南渡後,纏足風氣日漸盛行,宋南渡初,百歲老人著《楓窗小牘》中曾提到宋宗室南渡以後將一種讓纏足婦女的腳可以纏的小、纏的好的纏腳藥方-瘦金蓮方傳入南方,而攻佔汴京的金人,也都模仿宣和時期漢人的足飾,宋史《五行志》「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名快上馬」,除了文史上的的記載,還有許多的證據證實,宋代已有纏足,如南宋搜山圖和雜劇人物圖中的婦女,雙足不但盡得纖小,鞋頭還帶有明顯的彎勢,方濬頤在《夢園叢話外篇》有云:「泰興有三妃墩,宋高宗倉卒南渡,三妃歿葬於此,墓本一室,床前有女履三雙,繡作精巧,其制竟如弓樣,不似今時之前彎後平也。」近年來宋代古墓,迭有出土者,在福建福州出土的黃昇墓,墓主黃昇為宋朝宗室的官員,妻死年十七歲,出土時腳上還纏有腳布長210公分,寬9公分,墓中有六雙鞋子,長13.3-14公分,寬4.5-5公分,以提花羅做面,粗麻布做底,鞋頭尖銳、上翹,並用細繩挽成蝴蝶結,江西省德安縣出土的周氏墓,周氏死於宋度宗咸淳十年(西元1274年),享年35歲,其夫吳疇,任太平州通判,出土時兩腳各長約五寸,腳趾上翹,各趾向中靠攏,顯然在生前裹束過,在浙江衢州,史繩祖與其繼室楊氏合葬的墓中,出現了一雙史氏前妻羅雙雙的銀製弓鞋,史繩祖為一名儒家學者,卒於咸淳十年(西元1274年),出土的銀鞋整雙都是由銀片焊接而成,鞋長14公分,寬4.5公分,高6.7公分,斜頭尖銳、高翹,鞋底還刻「羅雙雙」三字,以刻有原配夫人名字的銀鞋作為陪葬,反映出當時男子對小腳的依戀。

    元朝時代北方遊牧民族多不纏足,但以後也都慢慢的染上了纏足的氣習,觀元時所有的曲詞,對於婦女的足,總是用三寸金蓮來稱讚,諸如薩都剌《詠繡鞋詩》云:「羅裙習習春風輕,蓮花帖帖秋水擎,雙尖不露行復顧,猶恐人窺針線情。」由此觀之,元朝婦女纏足似盛於宋朝。

  明朝纏足可在仕女畫、春宮畫、明末小說、考古文物中見到,明朝宮人都是纏足穿弓鞋,上面刺繡些小金花,胡應麟曾云:「雙足弓小,五尺童子都知豔羨」又有「浙東丐戶,男子不許讀書,女子不准纏足。」可知當時制度竟以纏足與否,做為貴賤階級之分野,因此明朝婦女的纏足的程度,似又比元朝更進一步。

    清朝入關,漢人婦女衣服一仍舊習,所謂男降女不降,而婦女纏足比以前更甚,竟然到了無論何人娶妻都以婦人腳大為恥,以腳小為榮,可見此纏足風氣又更盛於任何朝代,所以一般婦女無不卯勁纏裹雙足,以做為美人應有的條件。

最后修改日期: 2020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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