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金蓮小說】蓮鈎秘籍11  方漁犀  星興典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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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山村翠色  第八章  三寸弓足(二)
 
    這些人中,尚有不少粗纏略縛者。略具小腳雛形,僅前部微尖,長度在五寸以上乃至六寸,實為
蓮船巨足。是皆約束不力,纏度極淺所致。或嬌生慣養,怕疼怕苦,始纏太遲;或纏放兩可,半路出
家;或纏而又放,放而又纏,遂致束之不專,一事無成。一九二一年以后,始漸有之,綿綿不絕,以
前很少。
    同樣是四寸半腳,翠比母親的俏麗多了:腳片單薄,腳形狹長,端端正正,毫不偏斜。而且腳力
極健,行動毫不費力,經常跟著老五婆娘下地干活,從來不喊腳疼。
    翠看著自己的小腳,心里美滋滋的。俊秀玲瓏,越看越美。
    在半攔腳中,翠已屬上乘。一九四八年,十歲女孩早就沒有裹腳的了。同比自己大一輪的小腳姨
娘、大姐比,也毫不遜色。
    大表姐認為翠的小腳已經很好看了,用不著再往小里裹了。完全用不著裹成老大婆娘那樣的三寸
弓足。
    老大婆娘生于一九00年,光緒二十六年,八國聯軍打進京師那一年。那時,北方習俗剛學走路
就要裹腳了。她是四歲那年裹的腳。三年時間,七歲就裹成三寸弓足。當時女孩無一例外。今年,一
九四八年,她已經四十九歲了,裹了整整四十五年,一點沒走樣。
    大表姐想,如果裹成她那樣小的腳,一個十二歲的小女孩,倒裹著一雙老奶奶才有的小腳,會好
看嗎?
    可是不管母親怎樣勸說,不諳世事的翠,一點聽不進。像是中了邪,著了迷,一定要繼續裹下去,
裹成大娘那樣的三寸弓足。
    再要裹下去,即裹瘦了,又叫裹尖頭。裹瘦大多為裹彎做準備,不瘦,無法弓彎,只能裹成香焦
腳,向內側彎曲,極難看。也有人到此為止,裹成竹萌式,極尖瘦狹長,四寸半到五寸的腳,還遠不
如弓足行動自如。
    裹彎的標志是小趾,有時還有四趾,連同外腳巴骨(蹠骨),一齊裹到腳掌下面去。
    翠仍是同裹尖時一樣,把腳洗過,將外腳把骨,用力按,使它們向下向內折去,立刻用裹腳布捩
上。頭一次過了十天,再裹二次,又十天裹一次。不過三次的功夫,外腳巴骨服服貼貼折到腳底下去
了。
    為了裹得細瘦,大腳趾依然同裹尖時一樣,用窄布條束緊,不使粗肥。同時,除了正常裹腳布外,
再用四尺長、一寸寬的布條將四趾緊緊裹上。裹尖完成后,翠的裹腳布已減為八尺長,兩寸寬,此時
腳已大為尖小,用不著原來丈二長,三寸寬了。這時兩腳比前大為細瘦,腳面蹠骨左右上下,受到極
大的壓力,腳面發硬,一層紫血,含在皮內,或破一層皮,或皮內含著膿血,青一塊,紫一塊,或潰
爛膿血外流。每裹一次腳,即大痛一次。等到腳上原來肌肉脫落,蹠骨曲折之時,腳面創傷亦漸痊愈
了。兩腳已失本體,加緊裹可以裹得細瘦如指。翠自己感覺痛苦已減去一半,心中更為振奮。
    翠經過六個月的裹瘦,小趾外腳把骨全折到腳下,四個腳趾同腳內側一齊,由腳由側邊上,都能
摸到腳趾的尖頭,雙足瘦可盈握。
    又過了一年,一九四九年,翠裹成一雙極端尖瘦細長、狀如竹萌的四寸小腳。翠十一歲了,個子
又長高了不少,梳著一根油光水滑的大辮子,行走輕快便捷。
    一日,翠忽然撿得舊時的童鞋,有六寸多長,戲穿之下,覺得碩大無比,可見變化之大,不禁感
慨萬千,今是而昨非,真有脫胎換骨之感。
    裹彎是裹腳的最后階段,目的在于將纏腳收小。小腳,自然要小。但這小,不僅指腳尖到后跟之
距離,即腳的長度。也指小腳的體積小。各部符合比例。否則,直量三寸,橫量也有兩寸,與豬腳、
馬蹄何異。一般三寸弓足,跟寬一寸。
    之后,翠逐日將雙腳收弓,用裹腳布用力將腳前部拗向后跟,二十多天即換穿新鞋,新鞋較舊鞋
約小市尺一二分。鞋小腳大,鑿枘難入。翠用力將腳強塞于鞋內,用力拔之方登著腳上。腳上迎面骨,
又稱腳背骨,逐漸向上弓彎,終于折斷。腳心凹陷,形成一寸三分之深縫,稱為腳縫,可容銀圓一枚,
開時齊如刀割,纏緊則露如紋一線。腳背聳立,稱為腳墻。翠腳背比例適中,優美流暢。而有些農婦
村姑,裹尖時未尖,裹瘦時又未瘦,一味求小。不是裹成鵝頭腳,就是纏成香焦腳。既難看,又難行。
實是差之毫厘,謬以千里。
    翠大約用了一年時間,換了八九雙鞋,終于將四寸直腳裹成三寸弓足。
    其中,纏足鞋比裹腳布作用更大。鞋子遠比布結實,約束作用大。終日行走,自然易彎。需要說
明的是,趾骨及蹠骨之纏斷,與骨折尚有區別。骨折系骨頭自身折斷,而此則為關節脫臼。日久韌帶
拉裂,骨節完全分離,與骨折無異,卻永遠無法愈合,終生畸形。一日身為弓足,永無復為天足之時。
開弓沒有回頭箭。
    就這樣,經過三年刻骨銘心的歷程,翠終于如愿以償,親手把自己雙足裹成端端正正尖尖瘦瘦的
三寸弓足。早已不該是小腳的翠,在新中國成立不久的一九五0年,陰差陽錯,鬼使神差,成了當地
最年幼的十二歲小腳少女。
 
(本章完,后篇待續)

最后修改日期: 2020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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