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素馨女士自述纏足經過
 
摘自【采菲錄初編】

予幼時,家居平西八十里之門頭村。彼時鄉間婦女競以小足為美,予年甫六齡,子母即為纏裹雙足。纏
時先浴以溫水,然后取長約三尺、寬二寸之腳布,用手將予右足大趾以下之四趾,慢慢向足心下壓,纏繞一
匝,由足根向前而經足面,再向足心繞過,如是三匝,將所余布端,以手指掖入足下腳布縫中。右足纏畢,
如法再纏左足。于是著大紅布鞋,鞋口附有綠帶牢系足上,令予試步。足乍著地,若有物絆行,搖搖欲墜。
并諄諄屬予走路時,足尖不可向天,以免腳形后倒,被人恥笑,但足趾被迫下彎,觸地劇痛,極怕走路。夜
間雙足火熱,漲痛至不可忍。央母為予解放,輒遭呵叱,且云:“此不過初試松纏,俾足形漸就范圍,尚須
加緊纏裹,方能得一雙好小腳也。”予是時除怕痛外并無任何感想,久之似亦不覺其苦。八九歲時,可以自
己纏裹。所著之鞋,每新制一雙,其尺寸較舊者微縮一度。至十一歲,雙足已成瘦小彎曲之形,量之為四寸
五分。一日隨母赴鄰村外祖母家祝壽,來賓中有張氏姊妹者,年齡與予相埒,雙足皆瘦不盈握,襯以鮮艷奪
目之繡鞋,愈饒嫵媚,壽堂中群眾無不爭相贊美。會予之舅父笑謂予曰:“看看人家的腳兒,又小又正,多
么體面。再看你的呢,又大又肥,誰肯給你說婆婆家耶?”男女來賓一聞斯言,咸注視予之足下,相與嘻笑
。在此情況之下,予如冰水澆頭,霹靂震耳,直無地自容,不覺羞極而啼,恨不即刻削小雙足,與彼媲美。
乃立下決心,從此縱受任何痛苦,誓死加緊纏足,以雪此恥焉。
  予每至外祖母家,必留住多日。是日夜靜,暗解雙足腳帶,權將手帕撕成布條,接縫腳帶使長,以便緊
束。將雙足大指以下之四指,竭力向足心下壓,使屈至無可再屈,即以腳布緊纏一匝,復按足下彎作弓形,
力握腳布纏過足踵足面,仍向足心緊纏。如是四匝,匝匝加緊,最后將布端嵌入足心布縫內,著鞋系帶。結
束停當,姑就枕。無何,雙足漸感膨脹,繼而火熱作陸續刺痛,輾轉不能成寐。雖然,寧死決不稍松予之腳
布。有時痛極飲泣,惟有咬定牙根,強忍過去。倦極入朦朧中,無非三寸小足,縈繞夢魂而已。天明起床,
非扶墻不能步履,差幸雙足不似夜間疼痛之甚。予為此舉,外祖母家上下人等俱被瞞過。經十余天之緊纏,
所御之鞋日見碩大,竊喜予足之日小也。于是深夜挑燈趕制小型鞋,作好量之,為三寸八分,蓋予足已縮去
七分矣。半月以來,有此成績,實非初料所及。另更換五尺長腳帶,并制軟底睡鞋,每夜纏裹后,以之套著
雙足,愈覺嚴緊有力。又經三五天,忽雙足奇痛,解右足視之,見第五小指根著地處紅腫化膿,約棋子大。
復視左足所患,一如右足,只化膿較少耳。當用棉花拭凈,再以棉花少許貼患處。纏時痛徹心腑,身軀為之
抖戰。念茹苦半月,茍畏痛退縮則功敗垂成,可惜孰甚!思至此,勇氣頓增,反加倍力纏之。雖痛極,經過
片時,似稍可忍,蓋雙足已麻木無知矣。予之足指日日下壓,除大指隨足趾彎下成尖瘦形外,余四指皆作扁
平形,如蠶豆大,曲折排勻,橫臥足掌。第五小指與足踵距離日近,量之為四分。足心足踵間之縫亦日益深
下,量之約八分。足尖日窄,足根平直,足面微高。纏至三十天,予足已小至二寸九分,較前又縮去九分。
此時化膿處亦漸愈,行走時因足弱每欲傾倒。一日,予之舅父忽瞧見,謂予曰:“我把你兩腳削去,省得你
再往小裹纏。”蓋恐予再纏將不利于行也。及歸家,人睹予雙足之忽小也,咸以為戲裝假腳。迨逼視真切,
則相與瞠目撟舌,爭為予賀。自是惟從事于新式鞋襪,不再求足之小,而遠近數村諸姊妹論足,已推予為魁
首矣。

最后修改日期: 2020 年 8 月 13 日

留言

撰写回覆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