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金蓮小說】蓮鈎秘籍10  方漁犀  星興典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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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山村翠色  第八章  三寸弓足
 
    大娘繪聲繪色,把故事講完了,忠告道:“翠,萬事起頭難,越疼,越要走。趴在炕上不下來,
到頭也成‘抱小姐’。”
    翠兩只嫩腳,被裹腳布緊緊裹住,裹成粽子一樣,火燒火燎,越來越疼。起初是四個腳趾像針扎
一樣疼,繼之腳掌、腳后跟、腳脖子、小腿、大腿。雖只是纏住腳趾,但全身的筋都吊住了,拉緊了。
不只是腳緊繃繃的,全身處處緊繃繃的,有說不出的難受,好像生了一場大病。全身無力,頭昏沉沉
的。聽了大娘的話,使盡全身力氣,掙扎坐起來,有氣無力地說:“大娘,腳是我自己要裹的,再疼
也要裹,疼死了也要裹。”
    翠忍著鉆心的痛,大汗淋漓,一一穿上大娘專門給她做的裹足襪,裹足鞋。因是剛裹,鞋襪同原
來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襪頭稍尖,鞋尖圓圓。鞋幫高了不少。四趾曲折,腳掌前端增加一個腳趾
的厚度。剛一裹腳,腳趾尚未壓扁,壓入趾窩,鞋底加上一寸高的木跟。由于是幼小初裹,只需實用,
無需裝飾,木跟沒有包白布。鞋里墊上厚厚的棉墊,稱為蓮褥,減輕反折腳趾觸地時的劇烈疼痛。裹
好腳后,,要不停行走,才能增強腳力,小腳裹成后,也能正常行走,迅疾快捷。有小腳之用,無小
腳之累。
    翠雙腳似踩在荊棘上,像針扎一樣,扶墻摸壁,一瘸一拐,走到窯院中。幸是黃土松軟,尚不至
十分難忍。如是青磚鋪地,會更加疼痛。前掌實難觸地,四趾痛如火燒,全靠腳后跟,一搗一搗地挪
步,往前一挪步,就一蹩拗的。大娘連忙制止:“千萬別用腳后跟走道,不然,終生艱于行走。”
    就是坐下時,雖然疼痛減輕,依然難忍。兩腳痛的有時輕一回,有時重一回,時常用手把雙腳揑
揑握握的,盡力減少痛苦。
    晚上睡在炕上,益加疼痛,幾不可忍,翠咬牙堅持。擁有一雙靚麗小腳的強烈愿望,給了她巨大
的力量。夜里,常常的因為腳痛的睡不著。覺著兩只裹著的腳,又撅又脹,痛的難過。若遇熱時,足
內發燒,痛的更重。若遇涼處,足內痛的略見減輕。就是痛得輕時,睡了覺,那兩只纏足都還痛的發
拘攣。夜里痛醒了幾次,又迷迷糊糊睡著了。
    第二天,翠口中無味,不思茶飯,飲食懶用,小臉一片憔悴,飽受煎熬。
    大娘顛著小腳,邁著金蓮碎步,又來看翠了。她滿口稱贊翠自愿裹腳的愛美精神,說自己小時因
裹腳怕疼,不肯裹,不知挨了多少笤帚疙瘩,小屁股青一塊,紫一塊。她鼓勵翠,痛苦是暫時的,勇
敢地闖過去,前景一片燦爛:“翠,別怕疼,大腳裹小,哪有不疼的。裹腳趾最疼,最裹到腳下一天,
少受一天罪。”大娘耐心解釋:“到裹瘦完成,要兩年時間。在這兩年中,兩足雖是極痛極爛時期,
但是,極痛之時,只有半年。半年中,又只有兩個星期。兩個星期中,極痛的只有十天。能否裹小,
全看這十天。我們立志做小腳女人,都知道腳大是自己最大的恥辱,無論如何痛苦,定要忍耐十天。”
    大娘的切身體驗,給了翠戰勝困難的勇氣和力量。
    一連裹了七天,裹到后來,雙腳因血脈不暢,整個麻木了,失去了知覺,好像下面長了兩只木頭
腳,不是自己原來的腳了。腳脖子,小腿,也連帶麻木了,甚至大腿也不如以前靈活了。
    裹腳布已經走松了,需要洗過腳后重新裹緊。裹腳布解開,蠟黃的皮膚,迅速變紅,血脈迅速流
進干涸的血管里。麻木的雙腳迅速恢復知覺,雙腳處處無比疼痛。
    初纏女孩最怕洗腳,只有趕緊洗腳,灑上明礬末,再裹緊,才能不失時機地把腳裹成。腳纏死了
以后,洗腳反而不疼了。
    翠初次裹腳趾,一氣挨過了七天。那四個腳趾,已經都裹到腳掌底下去了,再裹時,雖痛也差的
多了。大娘接著說:“我裹腳,痛過十天后,就差得多了。”又補充說:“大約十天裹一次腳,痛的
厲害,半個月也行。總之要痛過了勁再裹,才不會生病。”
    翠向大娘請教,怎樣裹,腳樣才好看。
    大娘看了看翠新裹的小腳,說:“每次裹時,要將四趾盡量向內側踡曲,一次比一次多壓下一些。
同時,還要把四個腳趾,從腳心底下,一個一個向后挪,使每個趾頭離開一個小空,以免腳趾裹在一
堆,腳尖臃腫笨拙。”
    翠頓時醒悟:“原來這樣才能裹得又尖又瘦。”打心眼里感謝大娘。俗話說:“師傅領進門,修
行在個人。”全憑個人的悟性了。
    第一次纏裹后,裹腳布長出不少,洗凈,灑礬,第二次緊緊裹上,布頭又長出不少,且線緊緊縫
上,防止松懈。一連過了半個月,褪去裹腳布一看,四個足趾已曲到足底去了。再將腳洗過,灑上明
礬末,第三次緊緊裹上,布頭又長出不少。過了十天,解開一看,四個腳趾全部壓在腳底下了。第四
次緊緊裹上,過了十天,四個足趾都服服貼貼地靠在腳底下了。最初,腳趾尚未壓扁,解開后,會部
分反彈,略略蜷曲。到后來,四趾跪折,腳趾壓扁,嵌入腳底趾窩,即使裹腳布解開,彎趾亦絲毫不
動了。
    翠經過一年纏裹,雙腳已由六寸裹至四寸半,尖俏狹長,小巧玲瓏。
    一九四七年,翠開始裹小腳時,與翠同齡或比翠大的小女孩沒有一個裹腳的了。當時,比翠大上
一輪,即大上十二歲的婦女,幾乎無人不裹,但多為半攔腳,長度四寸半到五寸,或者稱為半大小腳,
腳腰未折,腳背稍凸,腳心稍凹,其體直而稍斜,瘦而不短,纖狀已具。一九二一年以前,此種腳形,
深為婦女所恥。趙大娘生于一九一一年,即是這種腳,飽受奚落,終生遺恨。然在上世紀三十年代,
則為最普通的纏足足形。僅有個別地方,如山東章邱,尚存絕世之三寸弓足的青年女子。
(未完待續)
最后修改日期: 2020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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