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锦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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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是不可能的,為了預防這一幕,我媽早在三年前就對我采取了強制措施,給我強行戴上了“護身符”,從而保住了我的貞操。一山哥就是再孟浪也不可能占有我的身子,我在這時不由得感激媽媽的先見之明。如果沒有“護身符”,就是一山哥沒有那種欲念,我也會誘使他對我“行那事”的,這樣的結果會是悲劇性的,我輕率地追求一時之快最終會要了我的性命!他奶奶是十分重視女人貞操的人,如果在和一山哥結婚入洞房的初夜,我沒有“落紅”,他家一定會追問不休,我怎麽回答呢?那麽不堪的話我怎能啟齒呢?最後,恐怕也祇能以死謝罪。我的一生就這樣不明不白地了結了!女兒家的命就是薄,貞操比性命還重要,一道“落紅”的檢驗就能要了我的命!世上祇有媽媽好!媽媽使我避免了悲劇的那一幕。媽媽及早地發現了我有意於一山哥,就不由分說,強行給我載上了護身符,以後一山哥要帶我出去,媽媽從不阻攔,因為媽媽知道,我有了護身符,一山哥不經合法合理的程序,是無法奪去我的貞操并占有我的。


    剛才一山哥的撩撥差點把我變成了淫婦!以後我再也不能讓他撩撥我那致命的地方了!除非到了結婚以後才可以。我終於恢復了理智,我懺悔了,我自責不該萌生那種邪念。我想起了人們罵壞女人時最常用的詞語就是說她是“淫婦”,或“小賤人”。看來,我就是“淫婦”,就是“小賤人”!祇是我還沒有露骨地暴露出來而已。我該被媽媽痛打一頓!打得我三天起不來床才是!我恢復了平時固有的矜持,我用力把兩隻小脚繃得筆直筆直的,幾乎要使脚背和小腿成一條直線。以此來化解我的淫欲。


    可是我驚奇地發現,我的小脚這樣極力繃直的狀態,恰好和纏足時裹彎的情形并無二致,它也正好是在激情時產生性沖動、性渴望、性幻想以及性慰借時的姿勢,看来,女子纏足中的裹彎過程與性興奮有着某種神秘的內在聯系。怪不得纏足一定要裹彎,怪不得有“守身如纏足,閑足以閑心”的說法。閑足,即打理纏成的小脚,是一種很幽閑、很淑女、也富有詩情畫意的的舉動,其實却隱含着在纏足過程中悄悄地自得其樂,所以女子在纏足時要避開生人,這是不可對外人道的。而这在纏足的女眷們中間幾乎是公開的秘密。


    這樣,纏足在禁錮女性的同時又為女性提供了性慰借的機會。使得禁錮在深宅大院的女性不再單調乏味地度日。纏足因此成為女性不可或缺的例行之事。這剛好又得到了男性的鼓勵和贊賞。或許這就是纏足長盛不衰的原因。


    在我產生欲念、旋又控制住欲念的時候,一山哥什么也沒有發現,他祇是醉心於對我的小脚的鑒賞和把玩,我順水推舟地裝作怕癢的樣子,嘻笑道:“癢死了!哥饒了我吧!”一山哥把玩得夠了,才把小脚放還給我。


    我對一山哥道:“哥,你以後不可以這樣玩的,你看,脚帶散亂了一地,像是把我強暴了一般。讓外人看見,如何是好?你解脚帶的時候應該斯文些,應該是邊解邊卷,脚帶解完時,也正好把脚帶卷好了,這樣才不會狼籍滿地。以後閨房游戲就應該是這樣的,哥你說是不是?”一山哥道:“環兒說得是,是我是一昏了頭,才這樣孟浪。”說畢,就從地上拾起脚帶,細心地卷好交還我,道:“這下好了吧?”接着,又要看我怎樣裹脚,我拗不過他,祇好當着他的面,含羞把兩隻小脚重新裹好。一山哥在一旁看了,不禁又嘖嘖贊賞了一回,道:“天下美景,莫過於看女人纏足。”我搶白他道:“我還沒有嫁給你,怎麽就成了女人呢?現在我依舊是張家的姑娘。你能看到姑娘纏足,是幾世修來的艷福呵!”一山哥也笑道:“妹妹說得是,竟是我錯了,能看到姑娘纏足,確是小生不世的艷福,多承姑娘美意!”這話說得我很開心,我知道我來日無多,做了不幾天姑娘了,這不過是我“最後的驕傲”,表示我對我的姑娘生活的眷戀而已。當然,也要多謝一山哥的成全。 

 
    有話則長,無話則短。不知不覺,就到了第二年暑假,我的心不由得緊張起來,因為我知道,一山哥肯定記得我當年說過的話,說不定哪天,他會要“逼婚”的。那我就祇得被迫离开媽媽給他做媳婦去。一山哥待我固然很好,但我也舍不得離開媽媽,我還留戀我做姑娘的日子,為這事,我曾想過很久,但始終也想不出兩全的辦法。


    果然有一天,一山哥告訴我,過兩天他父母要來我家,和我母親商定我和一山哥結婚的事。我把這事告訴了我媽,我問:“媽,你說該怎麽辦?”媽媽淡然回答道:“那還能怎麽辦,女大不中留,祇好把你嫁出去了。”我對媽媽道:“媽,您不能不動腦子就說,要多為自己爭取些權益才是。”媽媽睜大了眼望着着我:“環兒又有什么鬼主意?你早就攛缀我賣女兒,我就聽你的主張把女兒賣了,人家也把錢送來了,現在不把女兒給人家,還能怎麽辦?”我忙解釋道:“媽,我說的不是指這個,女兒遲早是人家的人,這事沒的說了。媽就不能再好好想一想,還能從女兒身上再榨出些什麽來麽?”媽媽用手點了我腦門一下道:“死丫頭有什么鬼主意就快點說出來,媽可沒那麽多花花腸子,想不出什么道道來。”我對媽媽道:“如今的時代不同了,家家都是祇生一兩個,特別是城市,幾乎家家都是獨生子女,所以到議婚的時候,女方家裡就提出個要求,結婚後,生的第一個孩子歸婆家,第二個孩子歸娘家,就是讓娘家也后繼有人的意思。我們可以把方案修改為結婚後‘所生的第一個男孩歸婆家,第二個男孩過繼給娘家繼承香火’,就這樣,賣了女兒却又換回一個大孫子回來,媽說這主意妙不妙?”媽媽道:“想的好!哪會有這樣的好事?”我道:“現在城市裡大都是這麽做的,媽當然還可以再讓一步,生第三個男孩時過繼給娘家。估計這樣就不會有多大的周折就能談成的。媽可要堅持住這一條,不能松口的啊!這事女兒早就想過,原想我嫁過去後,等為李家生了兩個男孩之後,再求奶奶允許我為娘家生一個男孩過繼給娘家,可是後來再一想,我嫁過去後,就成了人輕言微的小媳婦,和我現在做姑娘時的身份是大不同的,做了媳婦不受氣就得謝天謝地了,哪還有小媳婦說話的餘地呢?還是媽媽出面,乘女兒還沒嫁出去時,多加個條件,他們也不會不答應的。媽你說是不是?”媽媽聽了,仔細想了想,笑道:“鬼丫頭到底是鬼,這主意原是不錯的。多虧你為媽着想,就照環兒的意思辦。媽真是老了,哪裡能想到這些,媽以後就靠環兒了!”


    他們來談婚事那天,我讓一山哥提前把我帶了出去,在縣城玩到中午才回。得知商定的結果是:我婚後生的第三子過繼給娘家,這可讓媽媽高興極了!媽媽沒想到還可以這樣定婚約。所以等我回到家,不等我問,媽媽就迫不及待地把這事告訴了我。我對媽媽道:“恭喜媽媽了!這下可好了!用賠錢貨換回個大孫子!再沒有比這更美的事了!”媽媽道:“環兒別再說晦氣話了!環兒為娘家做的貢獻,十個男兒加在一起也比不上。誰敢說環兒是賠錢貨?”我對媽媽道:“女兒再強,也強不過男兒,你看人家不過丟下幾個錢,就把女兒從媽身邊搶走了,女兒就得撇下自己的父母不顧,去孝敬別人的父母,媽媽却落得個晚景凄涼,你看這多不公平!”媽媽道:“這話雖然不能算錯,可是千百年來,一直就是這樣的道理,誰還能有什麽辦法,也祇好認命罷了。幸虧我們的環兒想了個好主意,以後給咱家抱回個孫子來,媽不就不凄涼了麽!”我道:“如果環兒是男兒身,也能娶媳婦進門,要她生孫子還不是想要多少有多少,還用得着陪小心求別人麽?”媽媽道:“人總要知足,我們現在得到的,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不能人心不足蛇吞象。”我答道:“媽媽說得也是,平心而論,李家對咱家的確不錯。女兒嫁過去以後,一定好好給人家做媳婦,報答人家的好處。”媽媽道:“環兒能這樣想就對了。” 

最后修改日期: 2020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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