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这位先生的觀點雖然我們不一定完全赞同(比如說“小脚難看”,这是不符合事实的。莫非我們的先人對於一個簡單的美醜問題竟然糊塗了一千年,直到現在才由我們來糾正不成?可能的解釋是,他看到的小脚是那些粗纏略縛的、或是纏了又放的末世的金蓮,這種小脚形神俱失,與纏足全盛時期的小脚完全不能同日而語,當然是難看的),但他至少承认了两个事实,这是难能可贵的:

    其一是指明了缠足是当时全社會的審美意識,并非男性强加于女性,也不是什麽“變態”。在一個相當長的歷史时期中(要知道,這個“歷史時期”竟然有一千多年!),有全國大多數人認同和参与的事件,肯定有其深層的原因。而簡單地“一言以蔽之”,把它说成是“變態”,顯然是过于輕率和不負责任的。

其二是指明了,世界各个地域的不同民族,都有其獨特的民俗,包括審美觀,我们都能平心静气地对待。而单单把纏足说成是“中國人的劣根性”,显然是有失偏颇的。其实,产生这種思想的根本原因是来自20世纪初的西風东漸,我们那时不敵西方的强權,所以就妄自菲薄,認为西方的一切都好,中國的一切都是一團糟。殊不知,西方的高跟鞋也并不比三寸金蓮強多少,作者在这里也说明了。 

    在这里,我們并非是要與西方文明論長短。而是說,三寸金蓮无可置疑地作为古典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歷史上是有着厚重的文化積淀并且是与當时的社会生活相适應的。如果没有这两个前提,纏足之得以持續一千多年就是不可理解的了。而且,女性以脚小为美也并非中國人的专利,世界大多数民族也都有相同的觀念(现在也仍然如此),西方也曾有过类似裹脚的歷史,只不过西方的社會变遷較快,他们只与缠足擦肩而過。而在中國,由于长期处在同一生活模式下,所以“以脚小为美”的觀念得以不斷强化,使得我们的先人比世界其它民族走得更遠一些,因而形成一种獨特的社会习俗,这也是毫不足怪的。

    記得好像有一句被說得很爛的話,即:“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好像到了纏足這個問題上就不適用了。乾脆有人說,一提到中國的纏足,就覺得有些“汗顔”。其實,這是這些人的民族自信心不足造成的。前面我們已經說過了,西方的束腰對人體造成的危害,要比纏足大上不知多少倍,堪稱陋習之最。但結果是,纏足被嚴厲禁止了,而束腰直到今天還在大行其道。那麽,有着“陋習之最”的西方人,是否因此而有絲毫的愧疚呢?這位說過“汗顔”的先生,不知對此又作何感想呢?

最后修改日期: 2020 年 10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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